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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青年工匠”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08:00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2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新时代浙江工匠是省委、省政府面向高技能人才设立的培养支持项目,2021年计划在全省遴选2000名左右浙江青年工匠

二、遴选条件

浙江青年工匠人选应符合《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一)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且在浙全职工作1年以上。

(二)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地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年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或是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

(四)已入选省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不予推荐。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遴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于6月11日前上报《浙江青年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至人事处。

联系人:褚鲁吟,联系邮箱:609523265@qq.com,联系电话:15057558871。

 

附件  1. 浙江青年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4日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1年06月07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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