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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摄影协会品牌标识(LOGO)设计有奖征集的通知

作者:李向荣  来源:摄影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13  浏览:

征集品牌标识(Logo)内容: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摄影协会” 英文名为:The Staff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of Zhejiang Industry&Trade Vocational College 缩写为SPAITVC

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5月 15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师生

征集方式:

应征者将设计文稿(包含矢量图格式、JPG格式)或功能分区意见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317346802@qq.com),邮件请注明“摄影协会”征集投稿字样,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征集要求:

形象LOGO(标识)的设计要求体现工贸学院特色,简洁大方,颜色搭配合理,方便识别,有较强的视觉感官效果,内容包含“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摄影协会The Staff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of Zhejiang Industry&Trade Vocational College 缩写为SPAITVC”字样、图形等;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和作品构思,字数不超过300字;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提供PNG矢量图文件。

奖金设置:

作品一旦选用,将给予作者价值约200元左右纪念品奖励。

注意事项:

1、LOGO设计的作品应紧扣此次征集主题和方向,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

2、LOGO设计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

3、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LOGO设计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活动主办单位对评审选定的征集LOGO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属。LOGO设计者在将LOGO设计作品按照规定方式提交时,须明确同意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征集主办单位独占性享有。对于征集LOGO作品,主办单位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用途。

6、已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LOGO设计者自留备份。获奖作品未经权属人许可,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源项目用于本参赛作品以外用途。

7、LOGO设计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征集规则。凡提交LOGO设计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征集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摄影协会

2022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李向荣 最后编辑:2022年05月05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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