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 2023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 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结题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及创新,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3.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未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
6、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7、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
二、相关事宜
1.结题申请表(附件1,需另附结题报告)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项申请表(或结题报告)”规范命名,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以“项目名称+延期结题申请表”命名,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4)以“项目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命名,以上材料统一提交电子稿Word、PDF版本各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2.成果统计表(附件2)请以“项目名称+成果统计表”命名,验收汇总表(附件5)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验收汇总表”命名,
3.请于2026年3月1日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以“2024年新苗结项申请+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gmtw@zjitc.edu.cn。
校团委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