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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5:31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 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6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拔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陆续公布《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各项目指南和检索等,具体选拔计划、选拔类别、选拔时间、选拔流程等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方式

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由省教育厅受理。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并严格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四、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信息平台上传的佐证材料等)一式 1 份,由申请者本人提交。

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周五截止,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除外)。请有意向申请的教师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2026 年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选派办法另行通知,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及时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咨询与申报工作,联系人:褚鲁吟,联系电话:0577-8833039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5年12月19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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